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湘政办发〔2025〕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多式联运是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物流降本增效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发挥多式联运在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筹规划、集约节约,创新驱动、科技赋能,协同推动、多方联动”原则,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到2030年,全省物流通道进一步完善,枢纽节点运输效能不断提升,“一单制”“一箱制”加快推广,交通物流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大幅提高,培育形成数家多式联运龙头企业,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衔接高效、绿色智能的多式联运网络,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的发展格局。与2025年相比,水路、铁路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10%和14%左右,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左右。
到2035年,全面建成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一体衔接”、联运线路“一网联通”、运输信息“一站互享”、联运规则“一单到底”、发展环境“统一有序”的多式联运体系。湖南作为中部地区大通道、大枢纽的区域辐射能力和国际联通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国际国内跨区域、跨组织、跨产业、跨企业之间“有货可运、有货能运、有货愿运”的局面,市场活力持续激发,社会物流成本显著降低。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物流通道建设,提升联运通道能级
统筹推动全省物流通道建设。优化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物流主通道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推动交通物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效衔接、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待贯通路段建设,实施G4京港澳、G60沪昆高速等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全面建成“七纵七横”高速公路网。加快提升湘江、沅水等主要水运通道的通航等级,打通水运“十字”大通道。加快推动松虎航道开工建设,积极开展湘桂运河前期研究。加快铁路干线建设进度,构建“五纵五横”干线铁路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强化枢纽节点建设,打造高效枢纽网络
推进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加快长株潭、岳阳、衡阳、怀化等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群)建设,提高长株潭枢纽城市群集聚辐射能力,增强长沙枢纽城市国际服务功能,优化岳阳、怀化、衡阳枢纽港站及集疏运体系,提升中转组织能力。推动岳阳长江区域性航运中心建设,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怀化国际陆港。推进其他城市打造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加快推进长沙、衡阳、永州、岳阳、常德、郴州、怀化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推进岳阳、长沙、常德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建设,同步推进有发展需求的其他港口建设,打造湘江中下游港口群,统筹推进城陵矶港、虞公港、铜官港、霞凝港等组合发展。完善铁路物流基地布局,加强综合货运枢纽之间的衔接,推动铁路场站向重点港口、枢纽机场、产业集聚区、大宗物资主产区延伸。有序推进专业性货运枢纽机场建设,强化枢纽机场综合服务功能。推动陆港、水港、空港、信息港联动发展,增强港口枢纽辐射带动效应。依托国家物流枢纽、综合货运枢纽布局建设国际寄递枢纽和邮政快递集散分拨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节点集疏运效能。深入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加快多式联运“最后一公里”的“硬联通”项目建设。年运量10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工矿企业、粮食储备库等,年港口吞吐量超500万吨的重点港区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推进港口、铁路货运枢纽、空港物流(园)区等多式联运节点的高效衔接和多种运输方式的集成化运作。依托主要港口、重要口岸、铁路物流中心,建设一批大宗散货混配和接卸中转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港航水利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提升联运服务效能
推进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江海联运、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等运输方式,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大力发展铁路快运,推动货运班列、冷链、危险货物、国内邮件快件等专业化联运模式。压缩联运两端短驳运输成本,支持水路、铁路运输开展全程物流总包业务,支持社会资本在港口、铁路场站毗邻区域建设物流中转和分拨中心,减少转运和中转环节成本,提高联运效率。加强海关、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和交通等单位跨部门联动,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通关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口岸办、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工程。全面推进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和省级多式联运试点工程,形成一批“多式联运”品牌和精品线路,通过示范试点辐射带动,打造全省多式联运运输网络。支持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引导试点单位开展制定数据标准、行业规范、装备升级、信息共享等探索性研究。(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一单制”“一箱制”模式。深入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应用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推动各类单证电子化,实现“一次委托、一单到底”,推进多式联运单证应用创新,拓展服务功能。推动“一箱制”发展,建立健全内贸集装箱多式联运体系,探索“中途不换箱、全程不开箱”服务模式。鼓励发展货物集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推行集装箱外贸内支线进出口双向运作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城乡末端配送网络。持续推进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城市创建,加快构建以物流分拨中心、专业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网络为主的城市配送体系。鼓励共享配送资源,优化城市货运服务网络,研究推广城市配送专用中型厢式货车,合理设置货车通行区域、线路、时段要求,鼓励取消轻型以下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通行限制。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构建规模适度、信息化与标准化程度高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通过节点网络共享、末端线路共配、运力资源共用等方式,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联运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功能
培育大型多式联运经营主体。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深入推进全省港航资源整合,实现由资产整合到业务整合、由实体资源整合到市场资源整合。培育集运输、仓储、管理于一体,具备跨区域联通和全过程管控能力的平台型、综合型物流供应链多式联运龙头企业,提升湖南物流与多式联运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吸引更多外省水运企业来湘,引进国内外优秀多式联运经营企业来湘设立总部基地、营运中心、区域分拨中心和云仓。力争到2030年培育2家左右多式联运企业进入国家前30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港航水利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引导行业企业发展。鼓励货代企业、平台型企业等加快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推行企业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经营主体依法给予优惠优先政策。引导企业形成多式联运发展联盟,发挥联盟在推动多方交流合作、共享物流网络资源、提升议价能力、市场自律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探索研究多式联运扶持政策。探索研究涵盖多式联运工程、“一单制”“一箱制”推广、多式联运经营人等多方面的扶持政策,持续实施湖南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建立健全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杜绝指标性、任务式执法现象,推动大件货物运输的宽容性政策落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物流企业竞争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紧扣政策性金融工具加大资金保障。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探索由国企、相关市州等联合设立多式联运基金,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融资。加强各有关部门间工作和政策协同,积极争取中央试点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政策性银行贷款、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融资等,支持多式联运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协同增强铁路运输服务能力。鼓励铁路运输企业与大型工矿企业等签订“量价互保”协议。推动京广、沪昆等运能趋于饱和的干线铁路货运能力挖潜,协同开展客货运输组织专项优化,同步建立“客货联动”调度机制,动态匹配货运需求与运力供给。利用低运量或停运的专用线闲置资源建立物流园区,为社会企业提供铁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信息开放共享,加快数字转型发展
推进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与共享。发挥行业数据联盟的积极作用,制定多式联运数据共享清单,推动物流运单、货物跟踪、查验通关等数据交换共享。支持多式联运企业搭建数据集成平台,推进综合交通物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协同推动区域多式联运信息互联共享,支持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分布式协同数据链湖南节点平台建设。推进信息数据标准化,运用数据接口服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开放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港航水利集团、省机场集团、省高速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信息技术在多式联运中的应用。加快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枢纽、智慧口岸等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5G、北斗导航、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在运输行业深度应用,探索建设跨区域、跨业务协同和货物全程追踪创新应用场景。鼓励企业搭建物流供应链平台,提高节点转运能力,提升运输效率和安全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数据局、长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运输装备升级,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提升设施装备技术水平。加快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设计和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多式联运技术装备的专业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推进港区、物流园区、铁路站场等装卸转运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鼓励工矿企业、粮食企业等将货物“散改集”,提高集装箱使用率,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船或封闭式皮带廊道。(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加快推进港站枢纽和物流园区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多式联运中的应用,推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港站枢纽规划建设充换电、加气等配套设施。推广在港区、场区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智能驾驶重型卡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运输规则衔接
推进多式联运装备标准化。推广应用标准化运载单元,积极推动标准化托盘在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中的应用。加快培育集装箱、半挂车、托盘等专业化租赁市场。推进联运设施设备匹配衔接。鼓励建设内贸集装箱提还箱点,完善箱管服务技术标准,推进内贸集装箱循环共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和规范多式联运统计标准、评估反馈和调整机制。完善铁水联运货物分类、装载和安全检查行业标准互认,推进各种运输方式间转运交接、货物交付、信息互联、保险理赔等规则衔接,加大流通领域规则标准应用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国际物流能力,推动区域联动发展
依托五大国际贸易通道和货运集结中心,提升我省国际物流“端到端、门到门”全程服务能力。扩大国际铁路联运班列的比较优势,推动中欧班列(长沙)、湘粤非铁海联运、怀化东盟班列进一步“稳规模、优结构”;发展岳阳城陵矶国际江海联运,提升国际直航运输频次和质量;推动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国际客货运统筹发展,拓展国际航空物流服务范围。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中多式联运合作项目,推动湖南成为国际物流网络重要节点,构建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物流枢纽地位。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北部湾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物流合作,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中心等区域多式联运工作机制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完善湖南至周边省份及国家重点物流走廊的联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建立湖南省多式联运工作机制,统筹全省多式联运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由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国资、邮政、数据、海关、机场、广铁、行业协会等单位参加。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土地、用能等资源支持力度,将多式联运相关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做好联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预留。加大多式联运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合作建立专家智库。加强调度指导。加强省市两级多式联运项目的调度跟踪和联席会商,强化对项目指导和监督评估,及时解决运营中的各类问题。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对重点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促进制度完善、政策改进、风险防范、绩效提升。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