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兴安盟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
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促进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公正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条件的申请人未被纳入到救助保障范围的“应保未保”问题;
(二)低保金等救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或者村(居)委成员违规代持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等问题;
(五)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二、受理单位
兴安盟民政局及各旗县市民政局。
三、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举报电话
钟海峰 兴安盟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电话:0482-8268122
黄小明 乌兰浩特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电话:0482-8299146
苏日娜 阿尔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电话:0482-7159001
姜晓雪 扎赉特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电话:0482-6661337
马先富 科右前旗民政局低保股股长
电话:0482-8399335
林枫 突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电话:0482-5132150
陈晓民 科右中旗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电话:0482-4127033
电话值守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五、线索举报要求
(一)请举报人尽可能全面详细提供情况,包括问题线索基本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情况,鼓励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提供举报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责任。
(三)受理单位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对于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兴安盟民政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兴安民政